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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引进天下英才 服务四川开放发展——四川省全面推广复制12条移民与出入境政策措施
发布日期: 2019-09-18 09:11   来源: 市公安局  浏览量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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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日,国家移民管理局在全国范围内推广复制促进服务自贸区建设12条移民与出入境政策措施在四川正式落地实施。

2015年以来,公安部、国家移民管理局先后在上海、北京、广东、四川等16个省市国家批准的自由贸易试验区、全面创新改革示范区、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国家级新区实施一批服务外国人入出境、外籍人才在华停居留便利政策措施,取得了良好经济社会效果。特别是2017年公安部支持四川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区和自贸试验区建设七项出入境政策措施,为我省引进外籍高层次人才,吸引外国人来川创新创业,服务城市国际化战略,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推动四川开放发展、创新发展、高质量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七项出入境政策措施实施以来,共惠及11873名外籍人士,特别是外籍高层次人才申请永久居留人数大幅增长。

此次国家移民管理局在全国范围内推广复制的12条移民与出入境政策措施在我省主要实现了以下方面突破:

1、增加外国人申请在华永久居留推荐主体。

在原有推荐主体基础上,我省新增了10个推荐单位:成都天府新区、成都高新区、成都经济技术开发区、遂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宜宾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内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德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等国家重点发展区域的管理部门。

2、扩大外国人申请永久居留对象范围。

外籍高层次人才、有博士学历或长期在国家重点发展区域工作的外籍华人、有重大突出贡献以及国家特别需要的外国人才、符合工资性年收入标准和纳税标准的长期在华工作的外国人,办理在华永久居留申请更加便利,上述人员的外籍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可随同申请。

3、调整市场化外籍人才申请永久居留认定标准。

我省原有政策规定,市场化外籍人才申请永久居留认定标准为年收入30万人民币,纳税金额8万元人民币,新政调整为外国人工资性年收入不低于上一年度所在地区城镇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六倍,年缴纳个人所得税不低于工资性年收入标准的20%,更加符合实际、科学合理。

4、放宽签发长期签证和居留许可的对象范围。

优化营商环境,为来川经商、工作、研学的外国人签发长期有效的签证和居留许可。对国内重点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知名企业邀请来华从事技术合作、经贸活动以及在川工作的外籍人才,对外籍高层次人才工作团队及辅助人员,签发2-5年有效的签证或居留许可。

5、拓展拓宽外国人才引进对象范围。

吸引外国优秀青年来川创新创业,对在国内重点高等院校、国际知名高校毕业的外国优秀学生在川创新创业、国内知名企事业单位邀请来川实习的外国学生,提供办理签证和居留许可政策支持和便利服务。

6、促进外籍人员社会融入,增强在川外籍人员获得感和归属感。

在外国人较集中、条件成熟的地方探索建立移民事务服务中心(站点),搭建移民交流互动平台,为常住外国人提供政策咨询、居留旅行、法律援助、语言文化等社会融入服务。

全面推广复制上述12条移民与出入境便利政策措施,是落实公安部、国家移民管理局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企业群众60项措施的一项重要内容。四川省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将协同有关部门加强指导和协调,确保12条新政在川落地见效,为外籍人员来川工作生活创造高效优质的出入境环境。

12条移民与出入境政策措施及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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