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乐山市公安局是主管全市治安行政管理和刑事执法的,不同于一般行政机关的,具有武装性质的市政府工作部门。
2018年重点公安工作任务:全面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产业发展年”为主题,紧紧围绕打好三大攻坚战,以公安改革为动力,以信息化建设为抓手,全面提升社会治安管控、刑事犯罪打击、扁平化指挥、规范执法、为民服务、信息化工作、社会治理“七种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打造一支铁的纪律部队,建成科学高效的现代警务运行机制,织密社会治安立体防控网络,全力打造智慧公安、数字公安、实力公安“三型公安”,履行好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主要任务,为我市新时代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创造和谐稳定的治安环境。
二、部门概况
市公安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6个,其中行政单位5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乐山市公安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18年乐山市公安局收入预算总额为39816.34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增加4718.15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39766.34万元,其他收入50.00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39816.34万元,其中:人员支出18957.70万元,日常公用支出3169.0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691.01万元,专项支出16998.57万元。
四、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乐山市公安局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39766.34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各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公安事业发展相关工作。其中:
基本支出22817.77万元,是用于保障公安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16948.57万元,是用于保障公安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及变化情况。
乐山市公安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9766.34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增加4718.15万元。主要是因为2018年增加职业年金和警察加班补贴预算、缓堵保畅支出(夜游三江交通秩序管理经费)、公安三级主干网升级改造费支出等。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公共安全支出33424.59万元,占84.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469.09万元,占8.7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697.33万元,占1.75%;住房保障支出2175.32万元,占5.47%。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行政运行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16398.25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公共安全支出(类)武装警察(款)内卫(项):2018年预算数为15.00万元,主要用于内卫部队的支出。
3.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一般行政管理事(项):2018年预算数为15965.57万元,主要用于公安机关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4.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禁毒管理(项):2018年预算数为60.00万元,主要用于公安机关开展禁毒工作支出。
5.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居民身份证管理(项):2018年预算数为100.77万元,主要用于公安机关开展居民身份证印制、管理支出。
6.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拘押场所管理(项):2018年预算数为915.00万元,主要用于市看守所、市强制隔离戒毒所和市拘留(收容教育)所等方面的支出。
7.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警犬繁育及训养(项):2018年预算数为20.00万元,主要用于公安机关警犬繁育、喂养和日常训练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18年预算数为33.90万元,主要用于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2469.14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和下属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18年度预算数为966.06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和下属事业单位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1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8年预算数为694.01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部门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1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18年度预算数为3.32万元,主要用于部门下属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1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8年预算数为2175.32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乐山市公安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2817.7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9648.7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3169.0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规模及变化情况说明
2018年,乐山市公安局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八、“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乐山市公安局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630.00万元,较上年“三公”经费预算数增加9.0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630.00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20.00万元,公务接待费3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580.00万元。
1.因公出国(境)经费与上年持平。
2018年乐山市公安局根据公安部及省公安厅安排的出国计划,拟安排出国(境)4人次,安排出国(境)经费预算20.00万元。
2.公务接待费较上年预算减少1.00万元,下降4.76%。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相关制度、加强内部审批管理规定。
2018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等接待费支出,包括大型活动接待费、省际交流合作接待费、其他需要开支的接待费。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上年预算增加10.00万元,增长1.75%。主要原因是:增设下属二级预算单位2个(公安局大佛景区分局、公安局峨眉山景区分局),增加2018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10万元。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379辆(含6辆军车),其中:轿车235辆,越野车50辆,多功能乘用车94辆。
2018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80.00万元,用于日常公务、案件侦办、任务、维稳工作、藏区驻训和巡逻接处警、道路交通秩序维护、道路交通事故现场勘测、道路交通事故案件办理及追逃、道路交通安全警卫、专项道路交通整治等执法执勤所需的公务燃料费、维修保养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乐山市公安局为保障单位运行,安排的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3169.06万元,较上年预算增加11.47万元,增长0.36%。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乐山市公安局安排政府采购预算264.50万元,较上年预算增加264.50万元,主要用于采购计算机、打印设备、扫描仪、照相设备及器材、道路安全设施等。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去年底,乐山市公安局共有车辆378辆(含5辆警卫用军车)。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15台(套)。
2018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8年,乐山市公安局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涉及预算安排39816.34万元,其中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的预算16998.57万元,主要为办案费、天网建设费、租线费、聘用人员费、交通秩序维护费、警用装备费、培训费、加班费、交通事故鉴定费等。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支情况:是指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2.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3.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利息收入。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的支出。
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行政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9.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按规定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10.公共安全支出(类)武装警察(款)内卫(项):是指用于内卫部队的支出。
11.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行政运行(项):是指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公安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12.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是指行政单位的其他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公安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13.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出入境管理(项):是指各级公安机关开展出入境管理工作的支出,包括“三非”外国人遣返,出入境证照印制、管理以及出入境边防检查站等方面的支出。
14.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禁毒管理(项):是指公安机关开展禁毒工作的支出。
15.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道路交通管理(项):是指各级公安机关开展各类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的支出。
16.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居民身份证管理(项):是指各级公安机关开展居民身份证印制、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17.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拘押收教场所管理(项):是指各级公安机关所属看守所、行政拘留所、收容教育所、强制戒毒所等方面的支出。
18.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警犬繁育及训养(项):是指公安机关警犬繁育、喂养及训练的支出。
19.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1.纳入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表:《收支预算总表》、《部门收入总表》、《支出预算总表》、《财政拨款收支总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基本支出预算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表》、《政府采购预算表》、《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乐山市公安局2018年预算表.rar